2024年12月14日晚,广西河池市天峨县岜暮乡发生一起“特殊”案件。76岁高龄的女村民韦某清,在住所遭遇同村黄某等人持续投掷石块袭击,导致她临时居住的瓦片房顶受损及身体多处受伤。据河池市人民医院诊断,伤者存在右侧第5肋骨骨折、腰椎压缩性骨折(L2、4)及皮肤挫伤等伤情。
回想起事发当晚,韦老老泪纵横。
2024年12月15日河池市人民医院《检查报告单》
韦老向记者回忆道,事发当晚21时许,黄某等人对她住所实施16次(数据来源于当地公安机关)石块投掷。“有石块打到我胸部和腰部,痛得很厉害,我想今晚完了。”她躲避入室期间,黄某等人仍持续破坏房屋。警方介入后,于2025年1月15日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。
韦老家属表示,黄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损毁财物,老人骨折伤情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等问题,公安机关尚未明确答复。“事发已两个多月,我们要求立案或出具书面不予立案通知,但至今无果。”
记者从当地相关部门获悉,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,韦家与黄家多户因土地等纠纷多次发生冲突。相关部门曾多次出面调解,并签署了《调解书》,但黄家在调解后拒不履行《调解书》中的承诺,致使双方矛盾未能得到彻底解决。
据天峨县公安局峨公刑技法字(2004年)1号《韦某清的损伤检验鉴定书》显示:韦某清自诉于2004年1月4日11时许,在自家门口被黄某孝用拳击胸部、左前臂,用泥沙搓面部,当时自觉伤处疼痛。经鉴定,韦某清的损伤系属钝器所致的轻微伤。
此外,据河池市公安局公(河)鉴(伤检)[2013]001号《黄某慧损伤程度鉴定书》显示:2013年4月18日,黄某慧(韦某清女儿)在自家门前被黄某(上述被拘留者)、黄某贵打伤左胸部及右上肢。经鉴定,黄某慧损伤程度达轻伤。
法律界人士对此指出,根据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若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,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,应依法进行刑事立案。同时,若韦老的骨折伤情构成轻伤以上,且证据链完整,该案件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,同样需要依法进行刑事立案。公安机关应结合医学鉴定结果及现场证据,依法审慎推进案件的办理工作。
特别一提的是,在2025年2月24日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4年度委员述职大会上,强调了要从严管党治警,努力锻造政治过硬、本领高强的政法队伍。
韦老家属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理程序提出疑问,并于2月21日向公安机关递交《控告书》。截至发稿前,当地警方尚未就家属的最新诉求作出正式回应。
我们将持续跟踪事件进展。(完)